一、排他性条款核心要素设计
1. 排他性范围界定
- 时间维度:明确合作期限(如“本协议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”),并约定合作结束后一定期限内(如6个月)的竞业限制。
- 地域维度:限定合作区域(如“中国大陆地区”),避免因地域模糊引发争议。
- 竞争对手范围:
- 直接竞争:明确禁止合作的竞品品牌或产品类别(如“美妆类目下,禁止与兰蔻、雅诗兰黛等品牌合作”)。
- 间接竞争:延伸至关联领域(如“禁止与提供相似解决方案的护肤仪器品牌合作”)。
2. 违约责任条款
- 违约金设定:
- 固定金额:约定明确违约金(如“违约方需支付人民币50万元作为违约金”)。
- 动态计算:以实际损失为基础,结合合作收益比例(如“违约金为合作期间品牌方支付费用的200%”)。
- 赔偿范围:包括直接损失(如已投入的推广费用)、间接损失(如品牌声誉损害)及合理维权费用(如律师费、公证费)。
- 违约情形:
- 主动违约:合作方擅自与竞品合作或发布竞品内容。
- 被动违约:合作方因被竞品收购、合并等原因导致合作受限。
3. 合规性条款
- 反垄断合规:
- 市场支配地位声明:若品牌不具备市场支配地位,需在条款中明确(如“品牌方确认,其在中国大陆美妆市场占有率不足5%,不构成反垄断法意义上的市场支配地位”)。
- 协议效力限制:约定“若本协议因违反反垄断法被认定为无效,双方应协商修改条款,确保合法合规”。
- 平台规则适配:
- 内容标注:明确商业合作内容需显著标明“广告”,并符合小红书平台审核标准。
- 数据真实:禁止刷量、虚假互动等行为,约定“合作方需提供真实、可验证的推广数据”。
4. 监控与审计机制
- 日常监控:
- 内容审查:品牌方有权定期审查合作方发布的内容,确保不涉及竞品信息。
- 竞品排查:合作方需每月提交《竞品合作自查报告》,列明近期合作品牌及内容。
- 年度审计:
- 财务审计:合作方需提供推广费用明细,确保资金流向合规。
- 合规审计:由第三方机构出具《排他性条款履行报告》,评估合作方是否违反约定。
二、排他性条款实务范本(简化版)
| # 排他性合作协议(小红书平台专用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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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## **第一条 合作范围与排他性约定** |
| 1.1 甲方(品牌方)授权乙方(合作方)在小红书平台独家推广甲方产品,合作期限自2025年X月X日至2026年X月X日。 |
| 1.2 乙方承诺在合作期限内及终止后6个月内,不得与以下竞品合作: |
| - 直接竞品:兰蔻、雅诗兰黛、资生堂等高端美妆品牌; |
| - 间接竞品:提供相似护肤解决方案的家用美容仪器品牌(如Tripollar、雅萌)。 |
| 1.3 乙方发布的内容需显著标明“广告”,并符合小红书平台审核标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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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## **第二条 违约责任** |
| 2.1 若乙方违反排他性约定,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,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(包括直接损失、间接损失及维权费用)。 |
| 2.2 甲方有权在发现违约行为后30日内,要求乙方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下架相关内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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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## **第三条 反垄断与合规条款** |
| 3.1 甲方确认,其在中国大陆美妆市场占有率不足5%,不构成反垄断法意义上的市场支配地位。 |
| 3.2 若本协议因违反反垄断法被认定为无效,双方应协商修改条款,确保合法合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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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## **第四条 监控与审计** |
| 4.1 乙方需每月提交《竞品合作自查报告》,列明近期合作品牌及内容。 |
| 4.2 甲方有权每年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乙方进行合规审计,乙方需提供必要协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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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## **第五条 其他条款** |
| 5.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,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。 |
| 5.2 本协议未尽事宜,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,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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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甲方(盖章):____________________ |
| 乙方(盖章):____________________ |
| 签署日期:2025年X月X日 |
三、排他性条款执行要点
1. 签约前尽职调查
- 合作方背景审查:通过天眼查、企查查等工具核查合作方股权结构、关联方及历史违约记录。
- 竞品清单确认:与合作方共同明确竞品范围,避免因定义模糊引发争议。
2. 签约后管理
- 内容备案:要求合作方提前提交内容脚本及素材,品牌方进行合规预审。
- 违约预警:通过小红书平台监控工具(如“千瓜数据”)实时追踪合作方内容,设置竞品关键词预警。
3. 争议解决
- 协商优先:发现违约苗头时,优先通过书面函件要求合作方整改。
- 法律途径:若协商无果,向合同约定管辖法院(如品牌方所在地法院)提起诉讼,并申请财产保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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